北京霍普医院秉承“一切以甲状腺患者为中心”的理念,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多方位的医疗服务,特为患者明确如下各项权利和义务。
患者权利
1. 患者有权享受礼貌周到的待遇和服务,不因种族、信仰、性别、国籍、宗教/文化背景、性倾向等而受到区别对待;
2. 在不及时治疗就会危及生命或导致残疾时,患者有权得到迅速的治疗,无论其是否具有支付医疗费用的能力;
3. 患者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有权得到及时的答复,患者的申诉有权得到医院的重视;
4. 除非病情或治疗的需要,患者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身体约束;
5. 任何有关患者的通讯信息和医疗记录都属于个人隐私,有权得到保护; 患者有权选择在法律许可限度内,不公开其相关医疗信息;
6. 患者有权得到关于诊断、治疗以及操作的详细说明,其中包括益处、风险、治疗结果以及其他可能的替代性疗法,医生须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向患者提供相关信息;患者需要时,有权得到翻译或辅助服务,以协助交流;
7. 患者有权知道为其提供医护服务的医护人员的身份和职业背景;
8. 如果医院需在治疗或护理中从事或开展研究的话,患者有权了解相关的情况,有权自主决定接受或拒绝;
9. 患者适合在本院继续治疗时,可以继续接受治疗;不适合继续在本院治疗时,有权得知其他可行的治疗选择;
10. 患者有权了解与本人医疗护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和信息,包括相关的财务信息;
11. 患者有权要求并得到相关医疗费用的总帐单,费用明细表,以及费用的详细解释;
12. 患者有权参与决策医疗服务;
13. 患者有权在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决定改变治疗计划(在法律允许范围内),医生应告知患者因改变决定而可能产生的医学后果,患者有权拒绝治疗并被告知拒绝治疗的后果;
14. 患者有权拒绝家庭成员参与或决定其医疗方案,也有权邀请其家庭成员或其他人员,参与其医疗方案的选择;
15. 患者有权参阅本人的门诊医疗记录,也可向医院索取复印件。同时,医院保留患者病案资料原件并为患者终身建档,以保护患者隐私并提供更优质的诊疗服务。
患者义务
1. 患者和家属有义务如实提供个人信息、病情、病史等信息;当个人信息(地址、联系方式等)发生变化时,有义务及时通知院方更新;
2. 患者初次来我院登记时,需至少提供一种带照片的身份证件原件;
3. 患者有义务签署“财务责任书”和“常规医疗知情同意书”;
4. 患者有义务签署临床诊疗知情同意书;
5. 患者有义务在付费时出示保险卡原件(适用以保险支付医疗费的患者);患者和家属有义务提供与保险索赔相关的信息;
6. 保险或第三方付费方不支付的医疗费用及押金,患者应尽义务支付;
7. 患者有义务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;
8. 患者和家属有义务配合实施已同意的治疗方案;
9. 患者和家属有义务遵守本院的规章制度,特别是与患者安全有关的条款;
10. 患者和家属有义务尊重他人的权益;
11. 患者和家属有义务按预约就诊或提前取消预约;
12. 患者和家属有义务保存个人的贵重物品;
13. 患者和家属如果拒绝治疗或不遵守医嘱的话,有义务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,并接受其行为所导致的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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